净礼
净礼(al—Taharah)
伊斯兰教法定的洁净礼仪。阿拉伯语“泰哈赖”的意译,指沐浴净身。关于净礼的重要性,《古兰经》云:“从第一天起就以敬畏为地基的清真寺,确是更值得你在里面做礼拜的。那里面有许多爱好清洁者,真主是喜爱清洁者的”(9:108)。穆罕默德亦曾说过:“外清内洁,是伊玛尼的一半”。故“纯净”不仅指外部身体、衣服、居处的整洁,也指内心信仰的端正,心地的纯真。据此,伊斯兰教法规定,礼拜之前必须沐浴,即所谓净心必先净身。关于净礼的具体规定,《古兰经》云:“当你们起身去礼拜的时候,你们当洗脸和手,洗至于两肘,当摩头,当洗脚,洗至两踝。如果你们是不洁的,你们就当洗周身。如果你们害病或旅行,或从厕所来,或与妇女交接,而得不到水,你们就当趋向清洁的地面,而用一部分土摩脸和手”(5:6)。净礼分为小净(Wudu’)、大净(Ghusl)和土净(Tayammum)即“代净”三类。小净系部分洗浴,凡《古兰经》明文规定必洗的部位,洗为遵守“天命”。至于其他如净下、搜须、灌耳等,则是遵照先知的习惯,称为“圣行”。穆斯林除在礼拜前必须进行小净外,其他如诵经、静修、纪念亡人、宰牲时也都要先进行小净。大净为冲洗全身,凡在房事、遗精、妇女月经或产后均必须做大净,而在聚礼日、洗亡人和扎痧子前作大净,则属遵循先知的圣行。此外,归信伊斯兰教的人在入教前也应进行大净。土净则是对患重病、外科病而不能用水者,或旅行途中无水可洗者的变通规定,即拍土、沙、石而后抹脸及双肘即可。以上凡洗过大净者,中国穆斯林俗称其为“带水”或“有水”,否则称为“不带水”或“没水”。有大净者如需礼拜、诵经、行婚丧礼等,只需洗小净即可。未作大净者,不得进入礼拜殿、抚摸《古兰经》、接近亡人尸体或参加其他宗教活动。净礼开始时必须“举意”,即申明洗浴的原因和目的,然后按照大、小净的不同沐洗程序用净水冲洗,并在每一程序中默诵规定的祷词。净礼时不许谈话喧哗,不许“羞体”外露,也不许浪费水。教法规定净礼是穆斯林履行念、礼、斋、课、朝五项功课的先决条件,它已成为穆斯林一切宗教活动的礼仪,在教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关于水的脏净,净礼破坏的条件等,在教法中都有详细的规定。
(冯增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