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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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船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所有任职人员;狭义的船员则不包括船长,仅指与船舶所有人签订船员雇佣协议的人。

各国的海商法都明确规定了船员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任职资格等,普通法系国家多采用了把船长和船员分立开来,即狭义的船员定义。大陆法系国家采用了合并设立的方式,把船长与海员统称为船员,采用广义的船员定义。

一、船员的概念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2000年以后该职务基本被被取消,由驾驶员代理)政委(中国国企基本都有),必须由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人担任。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的中国籍船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颁发的海员证和有关证书。

二、船员的一般权利与一般义务

(一)一般权利:

1、取得工资报酬权

2、病残补助金请求权

3、受遣返权

4、休假权

5、获得保险的权利

(二)一般义务:

1、忠于职守、服从指挥

2、不得随船私运货物,不得携带违禁品

三、船长的职责

(一)负责船舶的驾驶与管理

(二)负责船舶的安全与秩序

(三)负责在船人员的死亡与出生的证明

(四)负责海上事故的紧急处理

(五)负责制作海损、污染事故报告书

(六)对船方、货方的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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