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书波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常委、区纪检委书记男,汉族,1953年10月生,北京人,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学习简历
1973.09——1976.07,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
1995.03——1995.07,中央党校进修部第12期西藏民族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9.03——1999.07,中央党校进修部第32期进修二班学习
1997.08——1999.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9.09——2002.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中共党史专业学习;
任职简历
1976.07——1977.06,西藏自治区贡嘎县委办公室秘书;
1977.06——1978.06,西藏自治区贡嘎县公安局秘书;
1978.06——1984.03,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第一中学工作,先后任教导副主任、主任;
1984.03——1987.04,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
1987.04——1993.04,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1993.04——1994.10,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秘书长;
1994.10——1997.10,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委员、秘书长
1997.10——2001.09,西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2001.09——2003.04,西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
2003.04——2003.11,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3.11——2006.10,西藏自治区党委秘书长,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06.10——,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检委书记。
中共十七大代表,中共十七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