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福德

谭福德,1934年11月生,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1948年12月参加工作,195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后任华东化工学校学员,山东新华制药厂济南营业部、山东省医药公司营业员。1953年1月后,先后任济南市医药公司计划员、副科长、团委书记、工会主席。1956年9月到山东农学院农学系学习。1960年9月任山东省农科院办公室资料员。1962年10月任山东省委生产救灾指挥部副科级干部。1967年2月任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内务组工作人员。1970年2月下放“五七”大队劳动,后任山东省民政局办公室秘书。1978年7月任省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1983年1月任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83年10月任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1986年3月任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1988年12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长。1992年2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中共十四大、十五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第十四届中央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