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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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数总和法,又称折旧年限积数法或级数递减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一种。它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例题:有一台设备,原值78000元,预计残值2000元,预计可用4年,试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每年折旧额。

年数总和=1+2+3+4=10

第一年=(78000-2000)×(4/10)=30400

第二年=(78000-2000)×(3/10)=22800

第三年=(78000-2000)×(2/10)=15200

第四年=(78000-2000)×(1/10)=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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