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模
字侗初,明朝五开卫新化所(今黎平县)人,明思宗崇祯六年(公元1633年)举人,十六年(公元1643年)进士。历官浙江海宁知且,绍兴府推官。清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桂王迁武岗,五月改武冈为奉天府,宪模任奉天知府,后还任过辰沅道副使。以后不详,《黔诗纪略》录其诗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