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立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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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立

(1657-1719),字卓庵,号笔峰,清朝贵州遵义人。母早死,卓庵以教读维持生活,以好食物孝敬父亲,自己则穿粗布衣,吃稀饭。清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进士,重庆总兵郑侨礼聘为师,他因父亲无人侍奉辞退不往。其父去世后,于康熙三十九年(公元1700年)出任直隶新安知县,在任上除杂徭、立社仓、有利于民。又为遵义呈请设立考棚,免除了士子远走重庆应试的艰苦。四十四年(公元1705年)调署曲阳县,转吏部文选清吏司主事。四十七年(公元1708年)与兵部,刑部会审湖广某营擅征红苗案,力争宽处,救活副将、参将、守备四人。深感官场倾轧,告假还乡,以讲学为乐,并倡议设义仓于各村以济荒年。著有《北山诗文集》、《播雅》录其诗六十八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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