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新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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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新民

男,满族,原辽宁省人大常委、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省民委主任(正厅级),辽宁少数民族优秀代表人物,因病于2005年3月4日在沈阳逝世,终年76岁。那新民同志系辽宁省复县人。1946年3月参加革命,194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辽南地委组织部干事,1950年任营口市委组织部干部科长,辽东省委组织部干部科长;1952年任桓仁铅锌矿党总支书记;1956年任辽宁省委工交部干部处长、秘书长;1962年任辽宁省工业部基层工作处处长;1962年7月任辽宁省委组织部工业财贸干部处处长;1963年2月任辽宁省委工业部干部处处长;1965年任辽宁省委工交部秘书长;1972年任朝阳地区革委会工交组长,朝阳地区革委会计划委副主任、核心组副组长、核心组组长;1977年5月任辽宁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981年6月任辽宁省委基建部副部长;1983年8月任辽宁省民委党组书记、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辽宁省政协六届、七届常委;辽宁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办公室主任;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1993年5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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