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性融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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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性融通 】 《 佛学大词典 》

谓法性之理圆融于诸现象中。为‘缘起相由’之对称。此二门为华严教义之二大根本。法性融通旨在说明理事无碍之义。华严经旨归(大四五·五九五中):‘法性融通力故者,谓若唯约事相,互相碍不可则入;若唯约理性,则唯一味不可则入。今则理事融通,具斯无碍。(中略)又不思议品云:“一切诸佛于一一微尘中,示现一切世界微尘等佛刹种种庄严。(中略)而微尘不大,世界不小,决定了知安住法界。”解云:此中文意,明此大小之事同是安住理法界,故令彼能依事法大小相在无障碍也。’(参阅‘缘起相由’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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