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线论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07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中线论。即把基准点固定在法定刑幅度的1/2处。从重在中线以上量刑,从轻在中线以下。持此论者的理由认为,立法者在设置各罪法定刑幅度的上下线时实际上是以中线处的刑罚为参考的,如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的法定刑,其刑罚的平均量就是中线刑,而平均刑罚量自然就是抽象个罪的量刑基准。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