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旭军
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同济大学中德学院经济法系德国蒂森股份公司经济私法基金教席主任,兼任经济法系主任苏州大学外语系文学学士,天津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法学硕士,德国洪堡大学法学博士。发表《中国公司立法中的减资问题》、《论德国资合公司法中的出资使用约定以及“自由支配权原则”》等论文。发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中的资产混合及其股东的法律责任》(德文版)、《股份制公司法律与实务》等著作。担任《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贸易法律与实务 》等教材的主编。
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同济大学中德学院经济法系德国蒂森股份公司经济私法基金教席主任,兼任经济法系主任苏州大学外语系文学学士,天津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法学硕士,德国洪堡大学法学博士。发表《中国公司立法中的减资问题》、《论德国资合公司法中的出资使用约定以及“自由支配权原则”》等论文。发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中的资产混合及其股东的法律责任》(德文版)、《股份制公司法律与实务》等著作。担任《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贸易法律与实务 》等教材的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