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

香港大律师讼务律师 (Barrister)或诉讼律师,是使用源自英国的普通法制度的地区(包括澳洲、香港等)两种律师的其中一种(另一种是事务律师)。只有讼务律师能在法庭上替当事人进行辩护或诉讼。讼务律师在香港俗称为大律师,更不正式的称呼是大状(沿自古代中国的状师)。
在香港的事务律师(俗称律师)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是没有发言权的。如当事人需要在上述法院进行诉讼,必需要由事务律师转聘讼务律师进行。
要在香港成为一名讼务律师,须在港完成“法学专业证书”(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 后,跟随讼务律师实习一年(俗称“跟师傅”),加入香港大律师公会后方可成为正式的讼务律师。
根据香港大律师公会数字,2006年4月该会会员人数为950人,相对于事务律师人数只有六分之一(2006年10月28日事务律师数字为5,600人),原因除工作性质上讼务律师市场远较后者为小外,讼务律师性质上属于“自雇人士”,其收入比较极端,较不稳定的收入对初入行者是一难以克服的问题。
大律师形象伟大的律师为真理不畏强权,为公道敢于抗争,对立法、司法能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议。伟大的律师必定光明磊落,胸怀坦荡。他努力奋斗的不是为名利,更非为一已私利,而是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全体成员的根本、长远利益而奋不顾身。
“大律师” 与 “小律师”
一、大律师在各种协会、各种商会挂着各种名目繁多的头衔,担任会长、副会长,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小律师除了执业律师加法学学士/硕士头衔以外别无所有。
二、大律师担任十家甚至数十家以上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小律师只担任一到两家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甚至根本就无法律顾问可当。
三、大律师上下班有私车,不少人甚至有私人司机,坐骑至少值30万人民币以上;小律师坐公汽或骑自行车上下班。
四、大律师出差,客户安排坐飞机,住豪华宾馆,吃鲍鱼鱼翅;小律师出差,客户安排坐火车、长途班车,住小旅店,吃家常便饭。
五、大律师是案源找他,甚至要排队预约,客户源源不断;小律师是他找案源,但又不知案源在哪里,吃了上顿愁下顿,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六、大律师豪华住房至少两套以上,且必有一套依山傍水;小律师租一间十平方米出租屋,夏天是蒸笼,冬天是冰窖。
七、大律师每天想吃白菜萝卜,看见鸡鸭鱼肉就恶心呕吐,口味偏淡;小律师每天想吃大红烧肉,看见鸡鸭鱼肉就直流口水,口味偏咸。
八、大律师上班时常姗姗来迟,来了就马上检查助手的工作,不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小律师每天按时上班就坐,诚惶诚恐,指望大律师能分点案源,吃点残羹冷炙,填饱肚皮。
九、大律师每人请好多个律师助理,帮助他打理日常事务,撰写法律文书;小律师盼望大律师请他做助理,免去整日找案源之苦。
十、大律师从不在报纸上打广告,正所谓“有麝自然香”却“富在深山有人知”;小律师喜欢在报缝打广告,正所谓“深怕人不知”却“穷在街头无人问”。
十一、大律师见到厅级以上干部、集团公司以上老总点头哈腰,拱手相迎;小律师见到科级以上干部,部门经理则三步并着两步,外加一个箭步,最后一个大踏步冲上前拥抱。
十二、大律师每天半夜两点还在忙于应酬,在歌舞厅唱歌跳舞,在洗浴城陪客户洗脚捶背;小律师半夜两点还在猫腰打理自己的网站,上传博客文章。
十三、大律师基本不再出庭,基本不再写文章,基本不再办案;小律师希望天天能出庭,天天能发文章,天天能办案。
十四、大律师每年年终能从所里出纳手上拿到可观的分红;小律师每年年终能从所里办公室拿到可怜的一壶油。
十五、大律师走路俯视多于平视,目不斜视,脚步坚定而有力;小律师走路仰视多于平视,东张西望,脚步小心翼翼。
十七、大律师喜欢参加中国律师论坛、律师事务所主任论坛等各种高峰会议,几千元人民币的会费由所支出;小律师喜欢参加《合同法》、《公司法》等各种业务培训班,几千元人民币的会费回家由老婆报销。
十八、大律师经常打高尔夫球,最差劲的也是打保龄球;小律师经常打足球,没场子就打羽毛球。
十九、大律师穿西服永远笔挺,黑色皮鞋搭配深色袜子,永远锃亮锃亮;小律师穿西服时常打皱,黑色皮鞋搭配白色袜子,鞋跟沾满泥巴。
二十、大律师当腻了想去法院当院长过过瘾,去人大、政协当委员扬扬名;小律师当烦了想去卖猪肉、拣垃圾,发誓不再当律师。
二十一、大律师常常批评小律师眼高手低,急功近利,心浮气躁;小律师心理常常嘀咕大律师傲慢无礼,见利忘义,不把小律师当人。
二十二、大律师一个案子可能挣到几十上百万;小律师可能几个案子才能挣到两三千。
二十三、大律师以前也很穷酸、很无奈、很无助,曾经望着天空发呆;小律师现在很有志气、很有朝气、很有骨气,常常望着太阳出神。
二十四、大律师一定是从小律师中走来;小律师有一天也会成为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