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书院

1、北京崇文区金台书院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金台书院位于崇文区东晓市街。前身为明降将洪承畴的赐园洪庄。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京兆尹钱晋锡在宛平、大兴分设义学,大兴县义学租赁了洪庄的一些房舍。后宛平义学和大兴义学合并为首善义学,学址仍在洪庄。康熙四十一年在洪庄内增建房舍,扩大规模,义学改称顺天书院。康熙帝曾赐御书匾额“广育群才”。乾隆十五年(1750)重修,改名“金台书院”。道光二十二年(1842)和光绪五年(1879)又进行两次重修。书院主体建筑为三进四合院。有朱子堂7间,讲堂3间,大堂3间,垂花门1座,官厅6间,大门1座,南罩房5间,东门1座,东、西文场各10间,东西厢房10间,还有厨房、中厕、马棚等,合计64间,并有门前影壁、围墙等。陆润庠曾书赠“状元”匾悬挂垂花门里,故京师人俗称之“状元府”。经过重修,门前扇面形挂瓦影壁作为屏障,书院门前左右立石狮1对。官厅正中的垂花门,全部用木料雕装镶嵌。东西文场有回廊相连。光绪三十一年废除科举推行学校教育,书院停办。改为顺直学堂。民国后几易校名:京师公立第十六小学、东晓市小学、北平市第十二区中心国民小学、九区中心小学、崇文区第一中心小学等。1973年改为崇文区东晓市小学。1983、1986年先后两次对校舍进行了修缮、改建和扩建。金台书院的格局和主要建筑均保留下来。所存文物有乾隆四十九年《金台书院记》石刻1方,镶嵌于大门东壁。院内有石碑2座。
2、甘肃省灵台县金台书院金台书院位于甘肃省灵台县。清道光元年(1821)知县苏履吉创设于孔庙左侧文昌宫内,兼任讲席。有正殿3间,祀文昌神像;享殿3间,名巽志堂;旁新建书室数间。同治二年(1863)毁于战乱。十二年知县彭光练清查书院田亩、房屋、息银并筹款整修,增建东西斋舍15间,东侧三代祠1间,斋夫室2间;西侧宾兴馆2间,厨房2间。因灵台县秦时名鹑觚,光绪元年(1875)呈准更书院名为“鹑觚”。书院岁收廪膳生10名,增广生20名,附学生、武生若干。整顿条规,每月官课、堂课各1次。官课专试帖括之学,堂课兼试经学策论,俾守一经而习时务。学宫原藏书甚多,亦并归书院,由教谕斋长管理,供学生参考。光绪三十二年(1906)知县王尧儒改建为县第一高等小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