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普
吐蕃王号。赞,雄强之意,普,男子。在政治制度上,松赞干布仿唐朝的官制,赞普是最高统治者。赞普之下设大相、副相各一人,总管全国政事。其下又设都护一人,主持管理属部、军事征讨等事务。设内大相、内副相、内下相各一人,主管王朝内部政事。主管王朝司法事务的官员是刑部尚书、整事大相、副整事、小整事各一人。
这些官员都是父死子继,无子则由近亲承袭。担任官职的人,通常在其名字前面冠以“论”或“尚”的字样。“论”是与王室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大臣;“尚”是和王室通婚的大贵族出身的官员,原义是舅舅。由赞普及赞普以下三部分组成的统治机构,藏语称“尚论掣逋突瞿”,意思是由王室和贵族掌握着的吐蕃全部政权。赞普与群臣每年举行一次小盟,三年举行一次大盟,通过盟誓,使臣下保证世代无条件地效忠王室。吐蕃分裂后,吐蕃各部的酋长也称赞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