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九莲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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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李九莲(1946年—1977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人。

历史年表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发时,李九莲是赣州第三中学学生、学生会学生部长、校团委宣传股长。文革中任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兵团负责人。1967年6月29日—7月4日,江西赣州发生大规模武斗,造成168人死亡。李九莲在收尸时受到刺激,开始对“文革”提出疑问。

1969年2月,李九莲被分配到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学徒,这时她将并把自己对“文革”的思考写入日记。同年5月1日,李九莲被部队的男友告发而被捕,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拘留审查。直到1972年7月20日,林彪失势以后,中共赣州地委对李九莲作出“政治结论”,以“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获释。

李九莲获释后,曾多方进行申诉,1974年3月19日在赣州公园张贴大字报《反林彪无罪》,要求平反。4月,赣州地区有3万人组织“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并走上街头,给予声援。1974年4月24日,赣州地区公安局以“现行反革命翻案”等新罪名秘密拘捕李九莲。主持江西省委工作的江西省军区司令员陈昌奉,向赣州地委发出“五点指示”,认为“李九莲是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跳出来翻案”。1975年5月,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从1975年5月20日到8月1日,李九莲进行了长达74天的绝食,不过由于被强制注射葡萄糖液,她并未死亡。

1976年,文革结束后,李九莲因当局拒绝为其平反而继续表示抗议,12月,写了《我的政治态度》。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省委认定李九莲在服刑期间重新犯有反革命罪,同意波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李九莲死刑,并放在其家乡赣州执行。当天,在赣州体育场召开了公判大会,李九莲被五花大绑,押至公判大会现场。为避免她在公众场合呼喊口号,她的下颚、舌头被一根竹签刺穿成一体。上午10时,李九莲被押往西郊通天岩下受刑。

1980年1月,胡耀邦作出批示,此案得以重新审查,李九莲获得平反。

1989年,作家胡平将李九莲冤案写成长篇报告文学作品《中国的眸子》。

被冤死的李九莲李九莲,女,原江西省赣州市第三中学团委宣传部长,学生会学习部长。文革后成为三中"卫东彪战斗兵团"副团长,一九六九年二月,被分配到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工人。1969年2月27日,她给当兵的男友信中讲了她对当时政治形势的一些越轨看法:

"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我感到中央的斗争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产生反感,我认为刘少奇好象有很多观点是符合客观实际,符合马列主义的……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牵强附会……林彪到底会不会象赫秃一样,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等项问题发生怀疑。对现行反革命发生浓厚兴趣,对反动组织的纲领也注意研究……"这其实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写给他男友的第一封信。这位男友也曾当过赣州三中"卫东彪战斗兵团"副团长。结果当年的红卫兵战友把这封信交给了部队领导。可能想表现一下自己对毛主席,林副主席的忠诚,借此得到提拔和重用。部队领导马上把信转到了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处理。而这位出卖女友的家伙,打错了算盘,非但没捞到个官当,还很快就给复员了。

这一天是1969年5月15日,是中共历史上非常耻辱的一天,李九莲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捕。日记被抄走,发现有一些批判林彪的内容。因地委某负责人主张教育释放,分管政法工作的军代表不同意此意见,带着李九莲的日记,专程向江西省革委会主任程世清做了汇报。程世清听完回报后说:"像李九莲这样全面系统反林副主席的,在全国也不多见,属敌我矛盾,要从严处理。"可当时下面的人考虑到姑娘年轻,出身又没问题,只判刑五年。到1972年7月,程世清成了林彪死党,倒台了,李九莲才获得释放。结论是:现行反革命性质,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发配到江西兴国县钨矿厂当徒工。她被开除团籍,禁止加入工会,有病也不能去看,必须通过矿长批准。周围人仍把她当成危险人物,见面躲着走。原地区公安处办过她案子的人对她说:"你在林彪没暴露前,就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是错误的。"连出卖过她的男友也死死地一口咬定"你就是个现行反革命!"但她不服这样的结论,一次又一次地到南昌,北京上访,申诉自己的问题。只因一封信,就坐了两年牢,变成了五类分子。

1974年3月,中共政治斗争"批林批孔"期间,李九莲在遭到地委、地区法院、公安处、妇联等单位对她来访一一训斥之后,忍无可忍,在赣州公园贴出了"反林彪无罪!","驳"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反林彪是逆潮流而动"等六份大字报。赣州地委对此极为恐慌,认为李九莲的行动是反革命翻案,经请示省委,于1974年4月19日深夜,又秘密将李九莲逮捕,押往兴国县看守所。可赣州民众站出来了,4月24日夜,当地259个单位,两千多人举行集会,并发表声明:"李九莲以对林彪的及时洞察表明她是酷爱真理,关心祖国前途,无私无畏的好青年!"这就是所谓的4.25冲击监狱事件。但当时在江西主政的陈昌奉却认为李九莲是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要求成立一个"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1975年5月,李九莲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刑十五年;另有四十多人因为李九莲说情而被判刑,此外还有六百多人受刑事、行政、党纪处分,全市九个中学,就有两个中学的副校长被开除公职,三个中学的团委书记被撤职,两个中学的工宣队长被退回原单位。

李九莲在监狱里并没有低头,她在一篇交代材料中说:"我不理解毛主席为什么能够抵制'红海洋’,而不能抵制林彪的'三忠于’……赫鲁晓夫在斯大林生前死后的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血淋淋的教训摆在毛主席面前。我痛惜毛主席或者视而不见,或者昏昏然陶醉。"

1976年10月,所谓"四人帮"下台。同年12月,李九莲在狱中写下了"我的政治态度"一文,认为"华国锋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是"资产阶级野心家","寄希望于江青"……这篇文章,她并没有给任何人看。但在1977年1月31日晚上,监狱管教干部指名要她谈谈这一年的思想改造情况,李九莲不谈。狱吏喝道"你这个反革命,有胆量反动,就要有胆量说,明明是一条毒蛇,就不要装成个美女!"李九莲气得全身颤抖,她马上找出这篇稿子,当众就念,于是犯下了"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的杀头罪名。

当时,所谓"恶毒攻击"英明领袖罪,则是以所谓"四个指向"(即指向华国锋主席、中共党中央、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一律是现行反革命的"四个指向",是华国锋领导的中共中央指示来定的。有亲历者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张小金回忆,以此罪被隔离被抓被判者,在他当时所在的江西省无以计数。李九莲正是其中一个典型。

1977年,华国锋得势之时,公开骂他是野心家,就是所谓"恶毒攻击华主席",就是所谓"丧心病狂进行反革命活动",就是所谓"公然为四人帮鸣冤叫屈",于是,李九莲被报请上级改判死刑。

1977年12月14日,在当时的英明领袖华主席的领导下,赣州市体育场举行三万人参加的公判大会,李九莲身穿黑色囚衣,脚戴镣铐,五花大绑,被插长牌"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被按跪在主席台上,她的嘴巴里塞着一块竹筒,以防她喊反动口号。游街后,李九莲被押到西郊通天岩刑场枪决。此后,任尸体在荒野暴弃数日,也不来收尸,当时的政治形势是:"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威力面前",连亲人都把她抛弃了……政府更是不管,好像埋了这具尸体,有损政府的威严。最后,江西赣南机械厂的退休老工人何康贤,居然侮辱尸体,把李九莲的乳房和阴部割了下来,后被判刑七年。

附加信息不肯泯灭良知的李九莲抛尸野外无人掩埋,性器官被一老流氓何康贤割下拿去猥亵,后被判刑七年;为李九莲鸣冤的钟海源被野蛮活体取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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