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火
山火,又称林火、植被大火、草原大火或者灌木大火(澳大拉西亚语),是一种发生在山野疏林难以控制的火情。通常是由闪电引起的。其他一些常见的原因有人类的粗心大意和故意纵火。
干旱以及小型的森林火灾是促成极大的森林大火的主要因素。
“wildfire”这个词原来的意思是一种中世纪欧洲用于制造武器的物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喷火器。由于人们对于“spread like wildfire”这个语句的误解,它有了现在这个含义。
文学示例
1.山中草木焚烧而燃起的火。包括撂荒、行猎等人为燃起的山火,以及雷电等自然原因引起的山火。 南朝 梁 何逊 《七召》:“山火已燎,野霜初白。” 唐 沉佺期 《咸阳览古》诗:“野桥疑望日,山火类焚书。” 唐 李白 《观猎》诗:“江沙横猎骑,山火绕行围。” 瞿蜕园 朱金城 校注:“山火,猎者烧草以驱逼禽兽之火也。” 前蜀 贯休 《夏日晚望》诗:“汀沙生旱雾,山火照平川。”《新民晚报》1987.5.11:“燃烧了四天的 大兴安岭 特大山火已经局部得到控制。”
2.指《易》六十四卦中的《贲》卦。因其外卦为艮,内卦为离,卦象为山、火,故名。《易·贲》:“象曰:山下有火,贲。”《魏书·崔光传》:“是以《书》始‘稽古’,《易》本‘山火’。观於天文,以察时变;观於人文,以化成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