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以自己的应收账款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的贷款额一般为应收账款面值的50%-90%,企业将应收账款抵押给银行后一般不通知相关的客户。
功能及特点满足借款人因应收账款占用造成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优化客户财务报表。
服务对象及范围借款人应当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按规定办理年检、实现独立核算,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
申办条件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除要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还清;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经我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2)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申办程序1.提出书面申请
2.提供以下材料:
(1)提交应收帐款融资申请;
(2)经年审过的营业执照、近期财务报表和贷款卡(证);
(3)商务合同、发(送)货凭证或货物单据和商业发票(增值税发票);
(4)拟转让应收帐款情况;
(5)买方的名称、地址、帐号、开户行名称及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情况;
(6)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