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根

1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李长根,男,汉族,江西广丰人(在浙江江山出生),196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起任副处级职务;1997年2月起任共青团福建省委权益部部长;1997年12月起任共青团福建省委常委、权益部部长(1997年7月至1999年7月在龙岩市新罗区挂职任区委副书记;1997年9月至1999年10月参加厦门大学财金系财政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2000年2月至7月在省委党校中青干部培训班学习);2003年1月起任共青团福建省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兼机关党委副书记;2005年7月任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清朝时威海卫镇守使李长根,男,汉族,山东威海人,1858年出生,在山东省威海卫任镇守使(1893),于1896年战死威海卫.
3信阳市副市长【图】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司法、信访与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和联系的部门: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信访局。
李长根 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武陟县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入党,西安公路学院汽车系汽车运用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文化,工学学士。
1975.08—1978.02 郑州郊区圃田农场知青
1978.02—1982.01 西安公路学院汽车系汽车运用工程专业学习
1982.01—1985.03 河南省汽车运输公司干部
1985.03—1985.10 河南省汽车运输公司客运服务公司经理
1985.10—1986.04 河南省交通厅监理处人事宣传科科长
1986.04—1988.08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科负责人
1988.08—1992.12 河南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
1992.12—2000.02 河南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1996.01兼任调研员
2000.02—2002.01 焦作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02.01—2006.09 焦作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享受副市厅级待遇)、党委副书记
2006.09—2006.10 信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6.10至今 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