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军镇
屯门军镇是中国唐朝政府于现时香港西部及深圳西部一带所设的军镇,也是屯门区的名称由来。
自唐朝开始,中国与外地的海上贸易日渐发达,对象包括波斯、阿剌伯、印度、中南半岛及南洋群岛等地。而屯门地区扼珠江口外交通要冲,外地人士会先经屯门地区,然后北上广州进行贸易。由于当时屯门地区的著名,当时诗人韩愈的《赠别元十八协律》诗之六及刘禹锡的《踏潮歌》也有提及屯门之名。
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屯门军镇被设立,隶属安南都护府,辖管地域为南海郡宝安县 (至德二年(757年)起改名为东莞县) ,即包括今东莞、香港及深圳沿岸一带,指挥部位于今深圳南头城。屯门一名乃有“屯兵之门”之意。军镇内驻有2,000名士兵,以保护海上贸易。
及至五代十国时期,屯门一带为南汉政权的领土,改屯门军镇为“靖海都巡”,并增建军寨。宋朝时该地则设“屯门砦”,仍设置营垒派兵驻守;元朝则于该区设置“屯门巡检司”;明朝再改置为“东莞守御千户所”,该地则称为“屯门海澳”。到了清朝,康熙七年(1668年)置“屯门墩台”,二十一年(1682年)改设“屯门寨”,乾隆年间则改为“屯门汛”,直至1899年新界租借予英国后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