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II制度
QDII制度(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特许国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是指在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国家,允许本地投资者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制度。目前国内的QDII讨论计划,主要是为大陆投资者投资香港证券市场打开一个通道。QDII制度的设计主要涉及三个方面:投资者的资格认定、进出资金的监控、许可投资的证券品种和比例限制。
QDII,即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s)是与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相对应的一种投资制度,是指在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允许政府所认可的境内金融投资机构到境外资本市场投资的机制。据悉,QDII通过设立若干以外币为单位的封闭式基金,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
近一段时间以来,有种种迹象显示,QDII政策出台已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5月中,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就表示,未来的政策设想是,“保险公司可投资境内的A股市场,也可用自由的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资本市场。”对于保险资金投资境外市场还需要QDII政策的支持,“希望政策会在年内出台。”6月初,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明确说,中国即将出台合格境内投资者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出台后,需要有经验的银行做代理,这为银行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平台。
QDII的出台,可能会在深沪股市和香港股市的资金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一个最形象的比喻是,如果深沪市场是一座沙堆,香港市场就是沙堆旁的漏斗,如果开启漏斗的盖子,沙子将会不断地流出。还原到现实中来,沙子就是深沪市场的资金,漏斗的盖子可能就是QDII。
许多证券分析师都认为,要分析QDII出台后深沪港市场的投资价值,不应简单地从市盈率角度看问题,而应探寻香港市场与深沪市场的未来发展方向及其真正的内在价值,这才能决定未来资本的流动方向和股票的真正价值。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新兴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由于货币没有完全可自由兑
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外资介入有可能对其证券市场带来较大的负面冲击,QFII制度应运而生。其主要是管理层为了对外资的进入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导,使之与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发展相适应,控制外来资本对本国经济独立性的影响、抑制境外投机性游资对本国经济的冲击、推动资本市场国际化、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这种制度要求外国投资者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得到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对外资进入进行一定的限制。
它限制的内容主要有:资格条件、投资登记、投资额度、投资方向、投资范围、资金的汇入和汇出限制等等。中国台湾、韩国、印度、巴西等国家和地区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设立和实施QFII制度。
QDII意味着将允许内地居民外汇投资境外资本市场,就目前而言,即指投资于香港资本市场。QDII可以为我国有序开放资本市场积累经验,将为培育内地机构投资者起到积极作用。特别是对香港资本市场,虽然从资金状况看,对市值已近34000亿港元的香港市场而言,可能只是杯水车薪,据有关专家预测如果允许施行QDII,先期进入香港市场的资金不会超过五十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