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高制
“石高制”是日本战国时期,不按面积而按法定标准收获量来表示(或逆算)封地或份地面积的制度。
“石”,计量单位,一日石相当于1.80中国石,或者折合大米约17—20千克(学者们仍在争论中);“高”,意指数量。 对大名和武士而言,“石高”是授受封地(或禄米)以及承担军役的基准,即《石高知行制》(知行,原义为行政管理,后转为封地制或与之相当的俸禄)或《石高知行军役制》(如每百石出军役5人)。对农民而言,“石高”则是农民持有(不是私有、无所有权)份地(不是封地哦)数量以及承担赋税的基准。通过检地,每村建立土地清册,按“一地一农”原则,登录实际耕种者即年贡负担者的名字(称“名请人”,既“本百姓”),由此确立领主制下的单婚小家庭耕作体制,其耕作面积一般不超过1町步。领主直接向农民(本百姓、高持百姓)或以村为单位(称“村高”),按“二公一民”或“三公二民”的比例征收年贡,排除“庄园制”时代复杂的中间盘剥,否定家臣或地方豪族(地侍、有力名主、大百姓等)的土地所有权及其对农民的奴役、征收实物等权力,推进由地方官吏管辖的村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