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泽君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泽君,女,汉族,1955年3月生,重庆市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6年2月入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副教授。
1974——1976年,四川省西充县仁和公社插队知青;
1976——1977年,共青团四川省西充县委副书记;
1977——1978年,四川省南充地委知青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1978——1982年,西南政法学院师资班哲学专业学习;
1982——1985年,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5——1986年,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助教、研究生处党总支副书记;
1986——1988年,西南政法学院团委书记;
1988——1991年,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处讲师、副处长、处长;
1991——1995年,西南政法学院副教授、党委副书记、书记(其间:1994.09—1995.07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1996年,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正厅级);
1996——2001年,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副主任(其间:1998.09-1999.07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2004年,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03.05 任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委员);
2004年至今,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7年6月兼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校长、广东行政学院院长。
2007年11月当选广东省行政管理学会会长。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九、十届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