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
场站收据(Dock Receipt,D/R)
场站收据又称港站收据,或称码头收据,是指船公司委托集装箱堆场、集装箱货运站或者内陆站在收到整箱货或拼箱货后,签发给托运人证明已收到货物,托运人可以凭以换取提单或其他多式联运单证的收据。
场站收据
D/R
Dock Receipt
十联单,统一针打(用于特殊用途时会拆开打)
十联单的具体内容:
1.货主留底;
2.船代留底;
3.4.费用结算(结帐);
5.装货单联(有附页);
6.场站收据的副本,又称大副联或粉联;
7.场站收据的正本,又称黄联;
8.货代留底;
9.10.配舱回单
业务流程:货代去找船公司定舱;船公司在1.2.5.联上敲章,表示接受定舱,并留下2.3.4.联,其余还给货代;货代将1.联给货主,9.10.联之一给货主;货代将8.联留底;货代拿5.6.7.联和基本单证去出口部门办手续;海关在5.联上敲章,5.联随即变为关单;货代再去现场送货;码头将5.6.联留下,并在7.联上敲章并还给货代;货代再用7.联去船公司换B/L。
注:
○原理是先清关后进场(洋山就是),但实际中通常是先进场后清关。
○在实际中码头不会把7.联还给货代,而是直接一起给船公司,船公司在收到后再根据货代发的“提单确认件”签发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