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答问
《法律答问》是以问答形式对秦律某些条文的精神实质和名词术语所作的解释。秦简整理小组认为:“本篇决不会是私人对法律的任意解释,在当时具有法律效力”。从《法律答问》的内容范围看,《答问》所解释的是秦朝法律中的主体部分,即刑法。据史书记载,商鞅制定秦律是以李悝《法经》为蓝本。整理小组认为“《答问》解释的范围,与六篇大体相符。由于竹简已经散乱,整理时就按六篇的次第试加排列。”《法律答问》中很多地方以“廷行事”,即判案成例,作为依据,反映出执法者以往判处之成例审理案件当时已经成为一种制度。《法律答问》中还有一部分是关于诉讼程序的说明,如“辞者辞廷”、“州告”、“公室告”、“非公室告”等,是研究秦的诉讼制度的重要材料。
问:甲诬乙盗牛,乙未盗,甲何论?
答:诬告反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