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刑

石刑,是死刑执行方式。属于一种钝击致死的处刑方式。根据情况、地区的不同,也有采用大小相差迥异的石头的情况。
简介石刑是一种钝击致死的处刑方式。方式为把男性腰以下部位埋入沙中,女性是胸以

下部位,人们向受刑者反复扔石块。如果是对已婚有孩子的妇女行刑,她的孩子必须到现场观看。行刑用的石块经专门挑选,以保证让受刑者痛苦地死去。仍然存在石刑的国家包括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亚。
历史在希伯来圣经,对于律法记载死刑罪行都按例以石刑处理。在新约,耶稣反对石刑,曾说:“谁没有罪,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约翰福音 8:7)蒙古贵族则会被装进布袋,然后以石刑处死 (最著名的例子是铁木真的对手札木合)。

20世纪90年代,巴达赫尚省有多名妇女和男子被处以石刑。塔利班政权上台后,这种刑罚更为普遍。
案例2008年10月29日,索马里基斯马尤地区一名23岁女子因犯私通罪,被当地的部族分子执行石刑。石刑执行者在数百名围观群众面前掩埋该女子至颈部,然后实施石刑,并三次将该女子拖出查看是否死亡。执行过程中,女子的一名亲戚和其他人曾试图营救,但遭到石刑执行人员开火,一名儿童死亡。并三次被从坑中拖出来查看是否死亡。

2007年一名17岁伊拉克少女被族人用石块砸死。这段过程被拍成录像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录像显示少女被一群咆哮的男子从屋内拖出,随即被当街拳打脚踢,数秒钟之后,她已像胎儿一样蜷缩在地上,用胳膊护住脑袋,努力抵挡着雨点般的石块。一块水泥砸了她的后脑勺,这致命的一击让她顿时血流成河,很快就一动不动。踢打和石砸仍在继续,接着就是男子们得胜的欢呼。 受害女孩名叫朵阿•哈利勒•阿斯瓦德,家住伊拉克摩苏尔市附近的别什卡村。在当地人眼中,她犯下的滔天大罪是爱上了一个异族少年。她属于“雅兹迪”(Yazidi)教派(库尔德人的一支),而小伙子是逊尼派穆斯林,两派世仇难解。
对于她的叔叔和哥哥们来说,她的行为已犯下死罪。因为“雅兹迪”教派严禁与其他信仰异性通婚。 为将他们分开,同时避免她激怒叔叔和哥哥们,朵阿的父亲曾将她带到“雅兹迪”派牧师处。待了1周后,4月7日她的叔叔和两个哥哥将她从牧师处拖出来,然后带领几百名族人朝她扔石头,对她进行“石刑”处决。事情发生在多名荷枪实弹的伊拉克军警的眼皮底下。很多人在忙着用手机拍照。朵阿既不叫喊,也不反抗。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已经针对库族人动用私刑进行了调查。在4月份发表的一份报告中,联合国表示,对妇女实施所谓“荣誉处决”的事件在伊拉克有上升趋势。报告认为,1~2月份,至少有40名伊拉克妇女被杀害,理由是“不道德行为”,比如与陌生男子单独乘车或发生通奸行为等。
名为“伊斯兰解放党”(Hezbal-Islam)的武装分子在位于索马里首都摩加迪沙西南面的城镇执行死刑。据目击者表示,武装分子将村民召集到刑场。首先受刑的是一名15岁的女子,她被指非法与男子发生性行为,而被判鞭打100下,据称她因未满结婚年龄所以逃过了死刑判决。
而与她通奸的48岁男子[1]MohamedAbukarIbrahim就没那么幸运了,他被武装分子用石头砸死.
[2]石刑在国际社会普遍被视为过于残酷,故通常会使用一些较人道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