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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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

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是指为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国务院确定在东北地区部分城市和中央企业进行的改革试点工作。其目标是通过改革,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切实减轻主办国有企业负担。厂办大集体是指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青和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由主办企业委派人员或领导参与生产经营并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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