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河
张明河1912年生,河南内乡县人。1930年秘密入中国共产党。后入北平华北中学学习,毕业后被分配到北平东城区任地下党组织干事、部长。此后曾参加冯玉祥、吉鸿昌领导的抗日同盟军。抗战前夕回到南阳开展建立党组织和抗日救亡宣传活动。1936年成立宛属工委并任组织部长,曾参与组织邓县、西峡两次军事暴动。抗战开始后,历任新四军四支队八团一营政委、新四军四师抗大四分校政治部主任,后调回延安学习。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工旅、第13旅、教导旅旅长,先后参加过大清河、清苍、正太、石家庄等战役战斗。1948年任平津纠察总队司令员兼政委。北平解放后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1953年后出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