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辉

甘肃省副省长咸辉,女,回族,1958年3月生,甘肃定西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文学学士,汉语言文学专业。
1975年3月,定西县香泉公社插队知青;
1978年2月,中央民族学院汉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年1月,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干事;
1986年7月,省委统战部干部处主任科员;
1988年7月,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副处长;
1993年9月,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处长;
1999年4月,省委统战部助理巡视员兼干部处处长;
2000年5月,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干部处处长;

2000年10月,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2003年3月,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工作局局长(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在兰州大学经管学院区域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4年9月,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工作局局长,省纪委常委(其间,2005年3月至2006年5月挂职任兰州市委副书记);
2007年3月,甘肃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中共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甘肃省委委员。
工作分工
负责卫生、文化、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文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协会),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省文史研究馆、省文物局,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甘肃行政学院。
联系各民主党派,省红十字会、省文联、甘肃敦煌研究院、省社科院、省社科联,《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