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缘群婚
人类的早期婚姻形态。是按照辈份划分婚姻集团,同一辈份的男女之间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也互为夫妻。这种婚姻是在家庭内部,一群直系与旁系的兄弟姐妹互相通婚。典型的形式是一对配偶的子孙中每一代都互为兄弟姐妹,也互为夫妻。在亲属称谓上,无母系父系之分,祖父与外祖父、姑母与舅母等都用相同的称呼。它排斥了祖辈与孙辈、父母辈与子女辈的通婚,较人类原始的杂婚状态要进步得多。这种婚姻现已绝迹。但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在夏威夷群岛上还看到了一些残迹。
人类的早期婚姻形态。是按照辈份划分婚姻集团,同一辈份的男女之间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也互为夫妻。这种婚姻是在家庭内部,一群直系与旁系的兄弟姐妹互相通婚。典型的形式是一对配偶的子孙中每一代都互为兄弟姐妹,也互为夫妻。在亲属称谓上,无母系父系之分,祖父与外祖父、姑母与舅母等都用相同的称呼。它排斥了祖辈与孙辈、父母辈与子女辈的通婚,较人类原始的杂婚状态要进步得多。这种婚姻现已绝迹。但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在夏威夷群岛上还看到了一些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