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共同体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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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学习共同体”(learning community)或译为“学习社区”。学校班级学习共同体是由学习者(学生)和助学者(教师)共同组成的,以完成共同的学习任务为载体,以促进成员全面成长为目的的,强调在学习过程中以相互作用式的学习观作指导,通过人际沟通、交流和分享各种学习资源而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基层学习集体。它与传统教学班和教学组织的主要区别在于强调人际心理相容与沟通,在学习中发挥群体动力作用。

(二)对学习共同体的理论分析

1、对学习共同体的组织学分析。学习共同体是以班级授课制为形式的基层学习组织,是按照一定的教学目的、任务和形式而加以编制的。其特征有:

(1)组织目的性。它以完成共同教学任务为目的。

(2)组织系统性。组织的要素必须构成一定的结构层次。

(3)组织有序性。表现为一是组活动的平衡性,权力分配和责任分工平衡。二是组织活动的协调性,经常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使组织成为有序状态。三是组织活动的程序性,平时活动形成一定的格式,处理偶发事件积累起特定的反应方式。以上三性集中反映为组织的适应性。

2、对学习共同体的班级社会学分析。学习共同体是一个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社会群体,是一个具有客观必然性的“自在之物”。现代社会的要求决定着学习共同体的教育目标、课程、活动、交往方式和社会关系结构。

3、对学习共同体的教育学分析。学习共同体是属于教育和管理的对象,是教师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和规律运行的“为我之物”,但又蕴涵着由“对象”转化为主体的可能性,教师必须引导其自我教育、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

4、对学习共同体的教育社会心理学分析。学习共同体不仅是班级授课制的基层教育组织,而且是与社会文化相贯通,以学生亚文化为特征的现代社会群体,以教学活动方式为主要特征的共同活动的主体,以直接交往为特征的人际关系系统。它是从“自在之物”(客观存在的社会群体),通过“为我之物”(按教育目的建立的教育客体)的中介发展而成的“自为之物”(自我教育的主体)。

(三)本质特征

1、行为主体性。它作为一种新的教育体系,不仅是教育的对象,而且是教育的主体,是教育改革的内在动力。

2、系统开放性。它包含在社会关系的整个体系之中,具有鲜明的社会倾向性,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对其必须顺应宏观社会的历史变革,作开放、动态、宏观的研究。

3、成员组织性。它具有高度的组织性,是组织起来的,拥有集体机构,以责任依从关系和情谊性关系联系在一起的个人有目的的综合体。

4、目标整体性。它必须对成员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以发展学生的个性,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终极目标。

5、活动整合一致性。共同活动由共同目标导向,强调分工与合作,动作相互协调,做到高度的合作性与自主性的统一。

(四)学习共同体具有两种基本功能

1、社会强化:建立学习共同体是满足学习者的自尊和归属需要的重要途径。在学习共同体中,学习者感到自己和其他学习者同属于一个团体,在进行共同的学习活动,遵守共同的规则,具有一致的价值取向和偏好。学习者对共同体的归属感、认同感以及从其他成员身上所得到的尊重感有利于增强学习者对共同体的参与程度,维持他们持续、努力的学习活动。

2、信息交流:学习者与辅导者进行交流,同时又与同伴进行交流和合作,共同建构知识、分享知识。在沟通交流中,学习者可以看到不同的信息,看到理解问题的不同角度,而这又会促使他们进一步反思自己的想法,重新组织自己的理解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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