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义法
【通义法】
谜中的通义,是指此词的义与彼词的义相通,如某人的名与他的字、号、职务通义,或某事物的名与它的异名、代称通义。像周公扣旦、孔子扣丘、诗仙扣李或白、坡翁扣苏或轼、甲乙扣东或木、子扣鼠,以及省名扣省简称等,都是直接表达同一个意思的通义词。它与借代法只差在相类与不相类上。试看谜例如下:
藏龙卧虎(猜字一)蜃
“龙”与“辰”、“虎”与“虫”都属通义直扣;“藏”和“卧”提示关联“蜃”字的结构。
秦皇意欲并六国(经济词语一)政企合一
秦始皇姓嬴名政,“秦皇”与“政”是帝号与人名通义,其馀的字融合无间,不挂剩义。
通义词自身一般不带别解,它依赖其他词义的变幻而另生妙趣。如“山东省日照”猜“鱼”字。“山东”与“鲁”通义,没有别解因素。由于让“省”下读,别解作“节省”,即“鲁”字省了“日”照,则成“鱼”字。就谜法而论,此谜当归属损减法一类。故通义法仅是直释文义的手段,常作为其他谜法的补充。
为了分清通义法与借代法,请看一例:“欲与天公试比高”猜“勾心斗角”。“天公”本指老天爷,这里经过转捩,别解作“天公将军”,才能扣“(张)角”。这就不是通义法,而是用的借代法。二者的区别在于互扣的是相类的词还是不相类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