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军

天津市委常委 苟利军苟利军,男,汉族,1953年5月生,陕西商州人,1976年6月入党,1969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69.08-1986.07天津市化工石油设备厂工人、政工科副科长、工会副主席,厂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1983.03-1985.05在天津理工学院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86.07-1989.02天津市政府办公厅三处主任科员;
1989.02-1991.06天津市政府办公厅三处副处级调研员、副处长;
1991.06-1995.09天津市政府办公厅三处秘书(正处级);
1995.09-1998.06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副局级巡视员、市政府主要领导秘书(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08-1999.07在天津市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8.06-2001.10天津市委副秘书长(正局级)、市委主要领导秘书;
2001.10-2006.03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副书记,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2006.03-2006.04天津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副书记,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2006.04-2007.06天津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07.06-2008.03天津市委常委兼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
2008.03-2009.05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兼塘沽区委书记;
2009.05-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