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北新区区委宣传部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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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名称

中共沈北新区区委宣传部。

二、职能调整

将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承担的指导精神文明建设职能划归区委宣传部。

三、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及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新闻宣传,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

3、负责规划、部署全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配合区委组织部 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并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与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4、合全区实际,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全区对外宣传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宣传部设4个科室。科室名称为:理论科、新闻科、精神文明指导科、办公室

五、人员编制

区委宣传部核定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司机专用);部门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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