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养民
(1910-1983)山西省沁源县王陶乡豆避村人。太原国民师范毕业,1936年参加牺盟会,193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中,历任中共偏关县三区工委书记、牺盟会灵丘县联络员、牺盟会天镇县特派员、青年抗敌决死队第四纵队政治部民运科长、四纵队十八团政治主任、牺盟会雁北中心区秘书主任(负责人)、中共雁北行署专员。1942年整风运动被错误定论,关押至抗战结束。解放战争中,历任晋绥公安总局侦察科科长、西安公安总局科长、中央组织部政治教育部科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1954年任中央公安部政治保卫局副处长(行政10级)、1954-1956年轻工业部(后并入化学工业部)橡胶局副局长、1956-1958年任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研究院长、1958年被错误定论为右派倾向分子、1958-1964年任化学工业部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副经理、1964-1966年任化学工业部原料工业公司副经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残酷迫害,被下放河南太康“五七”干校劳动,1971年回天津待安置,1971-1978任化学工业部华北供销公司副经理。1980年被平反,按副部长级待遇离休。1983年10月于天津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