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奴法典
摩奴法典(梵mānava-dharma-sāstra,manu-smrti)是古代印度婆罗门教的经典,系以摩奴法经(梵 Mānava -dharma-sūtra )为基础所修补之法典。
据该书自述,系由梵天着成,并传予其后代,即人类始祖摩奴(梵 Manu ),再由其后代波利怙(梵 Bhrgu )传到人间。全书共十二章,含二六八五偈,内容为关于吠陀习俗、惯例与说教之法律条文,其中诉讼法、民法等规则拙劣不全,适足以显示该法典之古老程度。摩奴法典古来即为印度人生活法规之基准,缅甸之佛教法典即依此法典作成,暹逻法典亦根据摩奴法典而作,爪哇亦有摩奴法典,巴里岛现在仍实际应用之。
依据《吠陀经》与传统习惯而指定。又称《摩奴法论》,相传为“人类的始祖”摩奴所编,故名。实际上,是婆罗门教的祭司根据吠陀经与传统习惯而编成的。法典内容驳杂,大约编成于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一说为公元后的头几个世纪)。传至今日之《摩奴法典》共12章,2684条。第1章讲述创世纪的神话;第 2~6 章论述婆罗门教徒的四住期的行为规范;第 7~9 章主要包括民法、刑法、婚姻制度、继承法;第10章是关于种姓的法律;第11章是赎罪法;第12章包括因果报应、轮回转世之说。其中,纯粹法律的篇幅约占全书的1/4。 表现了婆罗门教为了维护高级种姓制度的利益和特权的愿望。
这部法典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为研究古代印度历史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 。其影响远及缅甸、泰国、爪哇和巴厘等地。
在古代印度有许多名目繁多的所谓法经(Dharma sūtra)和法论(Dharma sāstra)的传世之作,其中《摩奴法典》是影响最大、最重要的一部。该法典凡十二卷,涉及面很广,然其核心内容可以归纳为一点,即维护种姓制度。它宣扬种姓起源的神话,论列各种姓的不同地位、权利和义务,规定依违种姓制度的奖惩,并以'来世'苦乐作为这种奖惩的补充。因此,《摩奴法典》作为维护剥削阶级高等种姓利益的工具,其所发挥的作用甚至是纯粹的法典难以比拟的。
法典现存 7、8种9~18世纪的梵文注释本。西方学者曾发表一些译注本。中国出版两种汉译本:马香雪从迭朗善(法)译本转译的《摩奴法典》;蒋忠新从梵文原本译出的《摩奴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