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吉卜
瓦吉卜(Wajib)
伊斯兰教法用语。“艾哈卡姆”之一。阿拉伯语音译,意为“义务”、“职责”。又译为“当然”。指穆斯林个人应尽的职责。“瓦吉卜”分宗教和世俗两大类别。宗教方面的“瓦吉卜”,如履行拜功、完纳天课、在“莱麦丹”月封斋、朝觐天房、参加反侵略战争等。世俗方面的“瓦吉卜”,如父母抚养、教育子女,并为其完婚;儿女孝敬和赡养父母,教师认真教育学生,领袖关怀民众,人民服从领袖,士农工商各尽其责等。“瓦吉卜”有时与“法霄代”(Faridah)同义,故旧译“天职”。但哈乃斐教法学派认为两者应有差别。因“法霄代”系以《古兰经》明文规定为据,例如“五功”,而“瓦吉卜”则系法学家根据毋庸置疑的论据而定,不一定须有经典的明文,例如男子每年应集体参加两次会礼拜等。参见艾哈卡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