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陆军军官学校
中央军校是南京国民政府设置最早的军事教育机构。1927年11月国民政府在南京筹设中央陆军军官学校,于次年3月开学。1928年兴办之初它直隶于南京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蒋介石、李济深、何应钦分任校长、副校长和教育长。1929年以后张治中接任教育长,实际负责军校教育、校务一切事宜,直至抗战开始。
南京中央军校的办学宗旨完全服从于蒋介石的统治需求,主要为其培养陆军基层军官,并短训部分在职军官,以此建立一支以黄埔系为骨干并具现代化训练素质的国民党武装。据此,军校的教育体系,是以养成教育为主,兼含补习与召集教育。
养成教育,也即培养初级军官及特殊军事技术人才的正期学生教育。其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新生一期。招考标准十分严格,规定投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程度的学历;
(二)年龄在18岁至24岁之间;
(三)体格须健康无疾病,并符合一定的身长和体重标准。
投考者的考试程序,分初试、复试两级。先在各省进行初试,初试及格后到南京本校复试。考试的科目为党义、国文、外语、中外历史地理数理化。
养成教育的修业期限,起初各期长短不一,自第八期开始制度化,学制定为三年:第一年为入伍生教育,入伍教育期满后,经考试合格并根据志愿和考试成绩分别升入步、炮、骑、工、辎重等各兵种学生队,实行为期两年的正式学生教育,也即军官候补生教育;期满之后分配到各部队任见习官半年,随后即可以少尉军官补用。
除正期学生的养成教育外,南京中央军校还兼办中级以上军官的补习教育和应特殊需要而进行的召集教育。此类教育基本上均属军官短期训练班性质,受训者大多系在职或失业军官,其也称学员教育。养成教育、补习教育和召集教育的分类兴办,使南京中央军校的规模和影响超过了同一时期的任何一所军事学校,从而成为南京国民政府的军事教育重心。
南京中央军校自1928年兴办到1937年西迁成都止,历时10年,共招训正期学生8期,也即第六期至第十三期,以及各类军官班若干期。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作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28年春至1929年冬。这是军校的草创阶段,其办学条件和各种教育设施均较粗陋。教育方面主要是收容前黄埔军校和其它军事教育机构遗留下来的学生,并合在宁新招的学生,先后编为第六、七两期实施教育训练。初建的军校已开始卷入蒋介石的“讨逆”活动,1929年10月,第七期全体学员生均奉命参加了蒋冯战争。
第二阶段,为1930年春至1937年春,从第八至第十三期军校教育步入了正轨化时期,在学生招考规则、教育期限、教育程序、教育计划和教学内容诸方面都日臻完善和规范化。而德式教育的采用更使军校教育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与此同时,军校还根据蒋介石的指示扩大了正期学生在全国的招生范围,由原先集中于南方,而扩展到黄河南北和边疆各省;并且举办了大量的军官补习教育和召集教育,其中许多短训班是直接配合蒋介石的“安内攘外”政策,从而使军校的地位和作用日显重要,达到其鼎盛时期。
第三阶段,为1937年5月至19377年10月。这是南京中央军校的最后阶段,战前准备和战时搬迁是这一阶段军校的主要活动。
作为南京国民政府军事训练中心的中央军校,其军事教育的基本宗旨,是力求学生“修得军事知识与各兵科初级干部必要之技术与指挥能力”。由此,军校正期学生的军事教育在前两个年度,均是修习初级军官所需的基本军事知识,所学课程各兵科大致一样(除第八期外,一般入伍生期间不分兵科,升入学生期后再分兵科)。内容分为学科与术科两大类。学科,系讲授军事学之原理,包括军事学、政治学和普通学三个部分。军事学基本内容是典范令、战术学、军制学、兵器学、筑城学、交通学、地形学、通讯学、航空学、战车学、瓦斯学、输送学、军队教育、卫生学、经理学等;政治学的主要内容,是党义和政治训练;普通学包括数学、物理、化学、史地及外语。
术科,系根据军事学原理,演习一切作战上之技术。其基本内容是制式教练、战斗教练、野外演习和实弹射击与小部队之指挥练习等。
第三个年度,学生则被授以各兵科专门学识及技能。
正期学生之外的各类军官短训班,则在一般学、术科教育的基础上,再根据各班的专业特点施以特种专门训练或高层次的提高教育。如步兵重兵器训练班,在学科方面主要授以器械学、射击学和观测教练;术科方面则着重于步兵榴弹炮教练、八二迫击炮教练、以及各种加农炮和马克沁机关枪教练等。
军校制定了各种细致的教育进度预定表等,按照所开课程编纂一批相应教材,并收集各种现成军事书籍,“斟酌损益”,修改使用。对教育的结果也十分注重。建立了严格的考试制度。通过各项考试,一方面检定学生对于学、术两科理解之程度,及应用之能力,另一方面鞭策学生在学业上不断进取。
军事教育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师资队伍的状况。南京中央军校对教职人员具有很高的要求。规定教官任用,必须由教官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再呈请学校委任。被委任到校服务的人员必须以一个月为试用期,在此期间将审查其经历是否确实,精神是否充足,思想是否纯正。试用期后再须经过三个月的代理工作,最终才被补授实职。军校每年还对教职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凡“服务勤慎或卓著成绩者”将分别得到嘉奖、晋薪或记升、晋级等奖励;凡“学力欠缺或放弃职守者”将分别受到警告、降级、免职等处分。同时,军校还强调所有教官必须精通英、德、日其中一种语言,以使其能“直接探求各国之最新军事学术”,更好胜任现代军事学术的教学工作。
军校当局对教职人员的严格把关,一方面确使军校召集到一批颇具才识的军事理论教育家,有助于军事教育的发展和军事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由于录用了一批所谓“思想纯正”,能够“效命党国”的军事教官,从而也强化了蒋介石对于军校的直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