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密中学
【简介】
迦密中学(Carmel Secondary School)位于香港九龙城区何文田忠孝街五十五号,于1964年由基督教兴学会创办人金新宇创立﹐是一间基督教英文中学。迦密中学是基督教兴学会在香港开办的第一所学校。
【历史】
1963年基督教兴学会定开办一所以传福音为重的基督教英文中学,翌年三月借用京士柏生命堂小学为校舍,并于同年七月获得教育司署批准开办中一及中二课程,基督教兴学会正式注册成为不牟利志愿团体。九月正式上课,开办七班,共有学生307人。1965年开办中三课程,并获批准继续开办中四、中五课程。1968年举行第一届毕业礼。1970年获得政府拨给忠孝街地段作扩校之用,并批准贷款百分之八十兴建新校舍。1975年新校社落成正式上课。1979年开始接受政府津贴。1981年增办港大课程理科班,翌年正式成为一所政府津贴中学,增办港大课程文科班。
【校歌】
校歌沿用基督教兴学会辖下学校之校歌,是由Walter Greatorex作曲之Woodlands改编。
For truth and right, Here Carmel e'er shall stand!
In dauntless pursuit of love and peace.
Loyalty full, May God be glorified.
And honours, upon the Mount, shall fall.
【校徽】
迦密中学的校徽包括一本圣经、一把火炬,意义深长;足以说明校训"明道律己 忠主善群"的精义所在,同时也道出了学校创立的宗旨。今试释其意义如下:
圣经:乃是神的话,是真理的泉源,是学校信仰的根基,被奉为最高的权威;以圣经的话引导学生明白真理,接受真理;并更深的进入真理中,使他们敬畏耶和华,得著智慧的心,以至一切都"本於神,倚靠神,归於神"。(罗十一:卅六)
火炬:乃是发光体,是神的本身,是生命内燃的能力,是工作进行的引导,故必使他被高举,荣光照耀。又藉著火的功用,焚毁一切不洁的,有效地见证神的荣美。圣经记载迦密山上,以利亚祈祷求神降下"火"来,把燔祭牲烧尽,于是以色列民从错误的信仰中转回,认识"耶和华是神"。(王上18:19)。
一九六四年时迦密中学建立在山上的迦密村内,以地命名,在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品格外,也以传播福音,陶冶学生灵性为要务,也是取昔日迦密山上的经验,从以利亚对主的忠诚信靠中,知道主是听祷告的,是胜过罪恶,叫人得著盼望的神。
【校训】
明道律己 忠主善群
校监
关继祖博士
校长
李步正女士
学校类别
津贴
学生性别
男女
办学团体
基督教兴学会
宗教
基督教
【校园设施】
校园占地 68,000 平方呎,有露天操场及雨天操场各两个,课室 31 间,特别室 16 间。所有课室及特别室均有空气调节及隔音设备,并可进行多媒体教学。设有校园电视台,可向全校直播及转播电视节目。
【学校位置及交通】
地址:九龙何文田忠孝街五十五号 (55 Chung Hau Street, Homantin, Kowloon)
电话:2714 9385
巴士:7B、8、17、18、41、45、109;专线小巴:旺角─爱民邨小巴、土瓜湾 - 爱民邨小巴、8号尖沙咀 - 何文田邨小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