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伊斯兰教
突尼斯共和国位于北非中部。面积16.4150万平方公里。全国人口789万(1989)。阿拉伯人占90%以上,还有柏柏尔人、犹太人等。穆斯林占全国人口的95%以上。阿拉伯语为国语,通用法语。首都突尼斯市。
645年,伊斯兰教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派埃及总督伊本·艾比·萨尔率军征服突尼斯,当地居民被迫纳贡。665年,伍麦叶王朝哈里发穆阿维叶派驻埃及军事将领欧格白率军占领了突尼斯,伊斯兰教开始传人。670年,建立了军事设防地凯鲁万城,作为继续西征的据点。698年后,伊弗里基叶总督穆萨·本·努赛尔以凯鲁万为首府,确立于阿拉伯人对北非的统治,使当地柏柏尔人逐渐伊斯兰化。8世纪中叶,归阿拔斯王朝总督统治,哈瓦利吉派运动在北非深入发展。800年,伊弗里基叶总督易卜拉欣·艾格莱卜脱离阿拔斯王朝哈里发的控制,以凯鲁万为首府,建立了艾格莱卜王朝。此后,凯鲁万城成为阿拉伯非洲的政治和伊斯兰文化中心,与巴格达、开罗、科尔多瓦并称为伊斯兰教四大文化名城。909年,突尼斯并入什叶派法蒂玛王朝的版图。11世纪时,大批阿拉伯移民进入北非,并与当地人通婚融合,柏柏尔人已归信伊斯兰教,采用阿拉伯语,使该地区的伊斯兰化和阿拉伯化渐趋完成。12世纪60年代并入摩洛哥人建立的穆瓦希德王朝。13世纪,王朝分裂为3个柏柏尔人的国家。1228年,艾布·扎卡里亚·叶海亚脱离王朝独立,在突尼斯建立哈夫斯王朝(1228~1574),在首都突尼斯城兴建了清真寺和宫殿,创办了宗教学校。凯鲁万、突尼斯城、加贝斯发展为当时的伊斯兰文化中心。哈夫斯王朝的政治影响扩大到北非,成为马格里布最强大的伊斯兰国家。14~15世纪,马格里布3国不断发生战争,国力日衰。1574年,突尼斯沦为奥斯曼帝国的一个行省,派贝伊(总督)进行统治。1705年,侯赛因·本·阿里担任贝伊,建立独立的侯赛因王朝。这个王朝一直延续到1957年。1881年遭法国入侵,沦为法国保护国。1956年宣告独立。突尼斯的穆斯林大多属于逊尼派,分别遵奉马立克学派和哈乃斐学派教法。在柏柏尔人中,有少数艾巴德教派的穆斯林。流行的苏菲派教团有沙兹林耶飞提加尼、卡迪里耶等教团。国内有北非最古老的凯鲁万欧格白清真寺和栽突那大学(1961年并入突尼斯大学法学院)。突尼斯政府实行政教分离政策,改革了伊斯兰教法,建立了现代司法制度,取消了沙里亚法院,将宗教教育与世俗教育分开。政府重视保护、整理伊斯兰文化遗产和发展阿拉伯文化。宗教政治组织有“伊斯兰倾向运动”等。突尼斯为“阿拉伯国家联盟”、“伊斯兰会议组织”、“世界伊斯兰大会”、“伊斯兰世界联盟”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