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彼特利润
熊彼特以“创新理论”解释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解释资本主义发生、发展和趋于灭亡的结局,从而闻名于资产阶级经济学界,影响颇大。他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创新理论”以后,又相继在《经济周期》和《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两书中加以运用和发挥,形成了以“创新理论”为基础的独特的理论体系。“创新理论”的最大特色,就是强调生产技术的革新和生产方法的变革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至高无上的作用。但在分析中,他抽掉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掩盖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实质。
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和分析,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在熊彼特看来,作为资本主义“灵魂”的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实现创新,引进新组合。所谓经济发展就是指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不断地实现新组合。资本主义就是这种“经济变动的一种形式或方法”,即所谓“不断地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的“一种创造性的破坏过程”。
在熊彼特假定存在的一种所谓循环运行的均衡情况下,不存在企业家,没有创新,没有变动和发展,企业总收入等于总支出,生产管理者所得到的只是“管理工资”,因而不产生利润,也不存在资本和利息。只有在他所说的实现了创新的发展的情况下,才存在企业家和资本,才产生利润和利息。这时,企业总收入超过总支出,这种余额或剩余就是企业家利润,是企业家由于实现了新组合而应得的合理报酬。资本的职能是为企业家进行创新提供必要的支付手段,其所得利息便是从企业家利润中偿付的,如同对利润的一种课税。在这个创新理论中,人们只能看到生产技术和企业组织的变化,而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剥削关系则完全看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