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仁洪

陈仁洪,1917年11月生,江西铅山人。曾用名陈敏。193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10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0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解放军高等军事学院基本系毕业,大专学历,少将军衔。1930年起任共青团江西省铅山县王伯坂区区委委员、团县委书记。1931年9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曾任铅山县军事部赤卫军政治委员。1933年秋起任铅山县独立营政治委员。1934年2月起任江西省上铅县警卫营政治委员,11月起任闽北军分区政治部青年干事。参加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1935年2月起任闽北独立师三团一营政治委员,10月起任红四团一营政治委员,12月起任闽浙赣第二纵队一支队政治委员。1936年9月起任闽浙赣第四纵队一支队政治委员。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8月起任一支队支队长。同年11月起任新四军第三支队五团二营营长。1941年4月起任新四军第七师十九旅五十六团一营营长,7月起任五十七团副团长。1942年5月入中共中央华中局党校二期学习。1943年2月起任新四军第七师独立团副团长。1945年5月起任新四军七师抗日军政大学(抗大十分校)教育长。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1月起任新四军第七师二十一旅参谋长。1946年10月起任华中第六纵队十七师参谋长。1948年5月起任华东野战军第六纵队十七师副师长,12月起任十六师代师长。1949年3月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二十四军七十师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陆军第二十四军七十师师长(任期内,1951年5月至7月在华东军区高干训练班学习)。1952年9月至1953年6月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二十四军七十师师长。1953年6月至1955年、1955年至1956年4月相继任志愿军第二十四军副军长及陆军军副军长。1956年4月至1957年在解放军第五○速成中学学习,其间:1956年5月至1957年11月任校党委委员。1957年9月至1960年夏在解放军高等军事学院基本系学习。1960年10月至1964年5月任陆军军副军长。1964年5月至1968年12月任陆军军长。1968年12月至1969年10月任陆军军政治委员。1967年10月至1969年4月曾任唐山地区三支两军领导小组组长。1969年10月至1975年10月任北京军区副政治委员(其间:1970年6月至1973年8月任卫生部军管会主任)。1977年12月至1982年10月任济南军区副政治委员,1982年10月至1985年6月任济南军区政治委员,其间:1980年4月起任军区党委常委、1982年10月起任军区党委副书记,1980年5月至1983年2月兼任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三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90年2月28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