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拉格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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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拉格(Talaq)

伊斯兰教婚姻法专用语。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解脱”,引申为“休妻”。丈夫单方面宣布解除婚姻关系(休妻)的专称,为伊斯兰教法确认的离异的主要形式。按照传统伊斯兰教法的规定,休妻是丈夫单方面的权利,无须征得妻子的同意,一般亦无须经沙里亚法院审核批准。主要有3种方式:(1)正规休妻(Talaq al-Sunnah,Ahsan)。为符合伊斯兰传统、最赞许的休妻方式。丈夫在妻子“洁净期”(非月经期)宣布一次“塔拉格’,之后如连续3个月同妻子分居,则构成离异。这种方式为夫妻重归于好留有一次机会,亦称“可挽回的休妻”。此后丈夫如回心转意,可收回休妻决定,在妻子“待婚期”(‘Iddah,伊达)结束后与之“复婚”。复婚在法律上被视为重新缔结的婚姻。(2)赞许的休妻(Talaqal-Sunnah,hasan)。符合伊斯兰传统、可以接受的一种休妻方式。丈夫在妻子“洁净期”宣布一次“塔拉格”,后在两个月内又连续宣布两次,婚姻关系即自行终止。此种方式,丈夫无权改变休妻决定,故亦称“不可挽回的休妻”。休妻生效后,女方须严守3个月的待婚期。男方如想复婚,需待女方与他人正式结婚和依法离异以后,方为合法。(3)标新立异的休妻(Talaq al-Bid'ah)。此种离异方式虽有悖于教法传统并遭到教法学家们的严辞谴责,视为“比德阿”(即杜撰),但仍然有效,仍为许多教法学派认可。其具体做法是:(1)一次场合丈夫对妻子连说三句“塔拉格”。(2)一次性不可换回的休妻决定。可在任何时候宣布,亦可写一纸休书。(3)伊拉(Ila’,即盟誓、诅咒)方式。丈夫发誓不与妻子同床,妻子待婚期(4个月)满后,即终止婚姻关系。(4)吉哈尔(Zhihar,即公布、宣告)方式。丈夫以不堪入耳的言辞(如“你背如同我母背”)发誓与妻子断绝关系。以上4种方式均属“不可挽回的休妻”,一经宣布,立即生效。复婚的条件是,女方必须严守待婚期,期满后与他人正式结婚,并依法离异后,才准予与前夫结婚。以上3种休妻方式为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所公认,尤为沙斐仪教法学派所重视。按该派惯例,即使丈夫因受外力胁迫或在酒后失言等不理智状态下或出于开玩笑而宣布的休妻,同样有法律效力。

近代以来,随着时代与社会条件的改变,伊斯兰国家在社会法制改革过程中对传统婚姻制度作了大幅度的修改和调整,对丈夫的休妻特权予以了严格限制。其主要改革包括:(1)法律上明文规定,离婚必须经法院审核批准,禁止丈夫私下宣布休妻。(2)凡丈夫在酒后神智不清或非理智状态下或因受外力胁迫而宣布的休妻,没有法律效力。(3)废除标新立异的休妻,规定任何休妻皆属“可挽回的休妻”,丈夫休妻须经婚姻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调解,调解无效后,法院才准予离婚。(4)许多国家的立法部门保障男女双方有同等的离婚自由,妻子同样有权依法申请离婚,结束不公正的婚姻。经过法制改革,战后各国通过的婚姻法规较之传统法规有了明显的变化,丈夫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享有的夫权和休妻特权受到严格限制,但在少数伊斯兰国家里,仍不同程度地得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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