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为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修改党章;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党中央”),1927.5.9之前称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每届任期五年。
中央政治局从1927年5月的五届一中全会开始设立。
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成员均在全国人大,国务院,军委等国家机构,全国政协,中共中央各部门及各地担任重要职务。
中国共产党的中央机关报是《人民日报》,党刊为《求是》杂志[1]。
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简称“省(市、区、县)党代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是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2]。
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党中央”),每届任期5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4]。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5]。
中国共产党各地方各级委员会简称“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3年以上的党龄[6]。
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7]。
代表与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由党组织推荐。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8]。
基本原则:
党的十五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 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 ,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9]。
中国共产党领导机构中央委员会(党中央)
中共中央总书记
中央政治局(中央全会闭会期间的党中央)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同上)
中央书记处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领导机构成员 :
中央委员会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胡锦涛
吴邦国
温家宝
贾庆林
李长春
习近平
李克强
贺国强
周永康
中央政治局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习近平
王刚
王乐泉
王兆国
王岐山
回良玉(回族)
刘淇
刘云山
刘延东(女)
李长春
李克强
李源潮
吴邦国
汪洋
张高丽
张德江
周永康
胡锦涛
俞正声
贺国强
贾庆林
徐才厚
郭伯雄
温家宝
薄熙来
中央书记处书记:
习近平
刘云山
李源潮
何勇
令计划
王沪宁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主席:胡锦涛
副主席:郭伯雄
徐才厚
委 员:
梁光烈
陈炳德
李继耐
廖锡龙
常万全
靖志远
吴胜利
许其亮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 记: 贺国强
副书记:何勇
张惠新
马馼(女)
孙忠同
干以胜
张毅
黄树贤
李玉赋
常务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干以胜
马馼(女)
王伟
令狐安
孙忠同
杜学芳(女)
李玉赋
吴玉良
吴毓萍(女)
邱学强
何勇
张军
张毅
张纪南
张惠新
屈万祥
贺国强
黄树贤
蔡继华
[10]
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领导机构称中央局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二大到四大称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五大起称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