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打入模式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7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进入国际市场模式有三种:即出口打入模式、合同打入模式、投资打入模式。

(1)出口打入模式。是将公司的产品在目标国家之外制造,然后运往目标国家市场,因此出口打入模式的经营对象主要是有形产品。

运作:间接出口是通过本国经纪人、代理商或经销商等中间商,帮助企业实际经营出口业务。

直接出口通过建立在目标国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完成出口,有时也通过目标国的中间商出口,但不利用国内中间商。

投入:间接出口和海外代理的直接出口都不需要公司国外直接投资,而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直接出口模式则需要在外建立机构的国际直接投资。

收益: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直接出口模式可以创造较大的收益,同时风险也较大。

(2)合同打入模式。是国际营销公司和目标国家的经济实体间的长期非资产式联合。它涉及到该公司的技术和人力资源向目标国家经济实体的转移。

运作:许可证贸易方式、特许方式及劳务服务合同和合作生产方式。

投入:合同打入模式是国际和技能转移的主要媒介体。不需要国际营销公司的资本投入,在概念上也是一种国际直接投资。

收益:收取转让费和特许费。(3)投资打入模式。国际营销公司通过其设在目标市场国家的分公司和子公司,以独资和合资的经营形式,进入目标国家市场。

运作:国际营销母公司通过其设在目标市场国家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在目标市场国家从事国际营销业务。有独资经营合合资经营两种形式,合资经营是母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与当地经济实体合伙经营的形式。

投入:独资形式的投入完全由母公司或母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负担,合资的形式按约定比例或形式分摊。

收益:独资的形式自负盈亏,合资的形式按合同约定分配。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