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英
(一)林秀英 女,1940年出生,福建闽侯人。二级演员。中共党员。现任职于福州闽剧院,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福建省总工会第七届委员,福建省戏剧家协会会员。主要贡献:11岁随父林芝芳(著名闽剧表演艺术家)搭班学戏、学演花旦、青衣。擅演剧目有《窦氏女》、《顾相如吃饼》、《夜审》、《碧玉簪》、《三搜幻化庵》、《珍珠塔》、《王有道休妻》、《林则徐充军》、《蔡夫人》、《麒麟带》、《梦断长安》、《罗帕记》及现代戏《海上渔歌》、《年青一代》、《红桥》、《红色宣传员》、《陈客嬷》等。其中《珍珠塔》一剧拍摄成电视艺术片,大部分剧目由中国唱片社上海分社和福建厦门音像出版社录制成盒带,并由福建电视台播出。曾3次晋京演出获好评。1984年后,随团赴新加坡、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及香港、台湾等地演出,均获好评。曾多次获市戏剧会演优秀演员奖,并获省地方剧种唱腔会演一等奖。在国内外享有盛名,为林(芝芳)派艺术的主要传人。1984、1985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福州市“三八”红旗手。1988年被评为福州市劳动模范。
(二)(1882年—1931年1月7日)革命烈士。女,湖南浏阳人。 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幼年父母双亡后,便给人当童养媳。1926年在革命运动影响下,在家乡第一个报名参加平民夜校学习,从而懂得了许多革命的道理。同年,被选为浏阳浒溪乡农民协会妇女委员。1930年调任浏阳第十六区苏维埃政府妇女委员。曾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潜入白区,机智勇敢完成侦察敌情和策反等任务,先后为游击队攻打普迹镇和镇头等敌占区,提供了准确的情报;并成功地策动本县枨冲敌哨所的十一名士兵弃暗投明,携带枪支弹药投奔游击队。1930年11月,参加区苏维埃政府和游击队的骨干会议时,突然被敌人包围。为掩护同志们脱险,勇猛冲出门外,把敌人引向自己。被捕后,关押在浏阳西区“铲共”指挥部。在狱中,任凭敌人严刑残酷折磨,坚贞不屈。1931年1月7日,被敌人杀害于浏阳普迹槐树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