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大军
钱大军讲师
男,生于1975年5月,吉林长春人。
2001年 6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
现任法学理论教研部教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
开设课程:
本科生:西方法律思想史法理学
研究生:西方法律思想史
对外交流:
1、2004年西方法律思想史年会,2004年10月30至31日,长沙,湖南师范大学
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讨会,2004年12月10至11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承担课题:
1、2004—2006,法律义务冲突及其解决,吉林大学。
主要著作:
1、《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理论、方法与前沿》(张文显主编)中的第二章,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理学》(马新福主编)中的第十二、十八章,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主要论文:
1、《法律解释的必为性和可行性》,《当代法学》,2002年第7期。
2、《法律义务的逻辑分析》,《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2期。
3、《法律义务的合理性分析》,《社会科学战线》,2003年第3期。
4、《再议民事案件执行难》,《经济与法》, 2003年第9期。
5、《身份与法律义务的关联研究》,《大庆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2期。
6、《法学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概念》,《当代法学》,2004年第3期。
7、《比较法律符号语言学与分裂的头脑》(译文),《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5期。
8、《司法公信力的经济分析》,《北华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
9、《权利与婚姻家庭堡垒》,《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10、《警惕“权利拜物教”》,《人民法院报》,2005—1—26(5)。
11、《反思与重构》,《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2期。
12、《论法律义务冲突的构成要件与产生原因》,《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