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诚信
彭诚信男,生于1973年6月,汉族,山东省嘉祥县人
1990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1994)、民法学硕士(1998,师从崔建远教授)、法理学博士(2002,师从张文显教授);
2003年10月至2004、10月在英国牛津大学法律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师从J. W. Harris教授)。曾在伦敦大学经济学院(LSE)做研究学者(2000、9—2001、9,师从J. E. Penner教授)以及日本北海道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任教。
1994年7月起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任教,1998年12月任讲师;2001年9月任副教授,2004年12月任教授;2005年9月起任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现任民法学教研部主任。
2007年起,受聘为宁波大学“甬江学者”特聘教授。
承担课题:
1.《土地所有与占有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吉林大学世川良一优秀青年教育基金项目,1999、3—2000、12(已于2000年2月提前结项)。
2.《物权法专题初论》(编号:990107),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999、5—2000、12(已于2000年12月按时结项)。
3.《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编号:02JA820003),教育部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002、12—2005、12。
4.《私权制度研究——以主体性的文化分析为基础与主线》(编号:2003JP009),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精品项目,2003、6—2005、12。
5.《现代民法典的精神主线——民法基本范畴的重新理解》(编号:05CFX00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5、1—2007、12。
对外交流:
1.2005年11月9日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做《私权的结构与层次》的学术报告。
2.2005年3月于烟台大学法学院做《从利益到权利:以正义为核心与中介》的学术报告。
3.2004年2月23日至24日参加由日本《北海道大学21世纪CEO项目——新时代知识产权法政策学的国际形成》主办的《知识产权法政策学之基本理念的确立》的研讨。
4. 2003年10月至2004年10在英国牛津大学参加了诸如由Prof. J. W. Harris和Dr J. S. Getzler主持的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of Property Law;由Prof Tony Honoré主持的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of Tort Law等系列学术活动。
5.2003年10月4日于日本北海道大学做《“观念权利”在古代中国的缺失——从文化根源的比较视角论私权的产生基础》的学术报告。
6.2003年9月,于日本东京大学参加中日环境法国际会议。
7.2002年10月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做《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的产生》的学术报告,并参加“博士五人行”系列学术沙龙活动。
8.2002年6月17-18日参加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的“中美物权法国际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