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禄长

(1914~1980)福建上杭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参加红军。1932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12军第34师第100团政治处宣传干事、宣传队队长,红军学校军事营连政治指导员,中央教导师等3团连政治指导员、连长,红1军团第2师第4团连政治指导员、第1师第1团连政治指导员,陕甘宁军区政治部组织科科长,陕甘宁独立师第1团副政治委员,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后方办事处政治部巡视员。参加了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斗争和中央红军长征。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第2团营政治教导员、直属政治处主任,八路军艺术学校政治委员,解放军热辽纵队第3旅政治部主任、参谋长,冀热察军区独立第5旅副政治委员,东北野战军第11纵队第33师、第48军第143师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炮兵干部部部长,沈阳军区炮兵副司令员,福州军区炮兵司令员,军委炮兵副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街。1980年2月27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