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炎

1.湖南理工学院美术系教授男,1951年10月出生,湖南长沙人1967年在长沙机床厂工作,1970年下放到农村,1972年被招工后先后在古文磷矿、泸溪磷肥厂和邵阳湖南省汽车制造厂任宣传干事,1985年获湖南省首届青年自学成材奖 。1985年被推荐进修于广州美术学院国画系,后考入该校,1988年毕业 。湖南理工学院美术系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当代工笔画协会会员,湖南省工笔画协会副会长,湖南省工笔画艺委会副主任,湖南省中国画艺委会委员,湖南书画院特聘画家。
作品《胜似亲人》获全国第六届美术作品展览银牌奖,中国美术馆收藏,同时被编入全国小学第五册语文教科书,并配有课文,参加中国现代美术赴前苏联展出。《黄金路》获全国首届职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一等奖;《新嫁娘》获全国第三届工笔画大展三等奖;《三月三》获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铜奖;《潇湘女》获全国第八届美术作品展览优秀作品奖,中国美术馆收藏,多次获得省展特、一等奖。《怀念》1996年被评为湖南省"五个一工程"奖;1997年被中国文联评为中国画坛百杰画家。作品曾参加全国第六、八、九、十届美展,曾数次在长沙、苏州、深圳、北京等地举办个展和联展。先后在《美术观察》、《人民日报》、《国画家》等国家重要刊物发表多篇论文。个人出版有《百杰画家王炳炎作品集》、《名家技法优选——现代工笔人物画》。作品和传略被《中国美术五十年》、《中国工笔画1900——1997》、《中国美术全集》、《中国美术年鉴》、《美术辞林》、《当代中国画》、《中国当代书画家大辞典》和日本出版的《中国美术优秀作品展作品集》等出版物介绍。
2.历史人物(反革命)(1904—1951)
生于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湖南凤凰人,字嗣南。贵阳崇武学校第五期毕业。
1927年8月军校毕业后出任湖南省政府干部训练团中尉区队长。
1928年1月调升第35军(军长何键)军官教导团学员大队上尉队长。
1929年5月调升湖南省警备第1军(司令陈渠珍)警卫团(团长戴季韬)第3营少校营长。
1930年9月所部扩编为新编第34师(师长陈渠珍)独立旅(旅长戴季韬),升任第1团中校团附兼第3营营长。
1935年3月出任上海同济大学中校军训教官。7月11日叙任陆军步兵少校。
1936年10月调任上海大公职业学校中校军训教官。
1938年1月调任中央军校第七分校(主任胡宗南)中校军事教官。
1939年1月升任分校军需实习班(主任汪维恒)上校班附。
1940年8月调任分校第十六期第6总队(总队长谢义锋)第3大队上校大队长。
1941年4月调任分校特务长训练班(主任汪维恒)上校班附。11月调任分校总务处上校处长。
1945年6月15日晋任陆军步兵中校。
1946年1月第七分校改编为西安督训处(处长袁朴),改任总务组上校组长兼党部执行委员。
1947年11月所部改编为第2军官训练班(主任刘钊铭),升任人事行政组少将组长兼毕业生通讯处(兼主任刘钊铭)副主任。
1949年8月调任川陕甘边区绥靖公署(主任胡宗南)少将高级参谋。12月调任西南军政长官公署(代长官胡宗南)少将高级参谋。
1950年2月调升新编第2军(军长羊仁安)中将副军长。3月29日在西昌汉源战败被人民解放军俘虏。
1951年3月被镇压。
浙江省群众艺术馆工会主席男,1950年9月出生,籍贯:江苏丹阳,专业技术职务,副研究馆员。1970年毕业于浙江艺术学校越剧表演专业。1989年从浙江越剧一团调入浙江省群众艺术馆,任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在此期间参与省馆组织的若干项大型群众文化活动,负责后勤接待组织工作及馆内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现任浙江省群众艺术馆党总支委员,负责联系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