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工程三期
金税工程三期
1994年1月我国推行新税制,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并实施以专用发票为主要扣税凭证的增值税征管制度。为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倒卖、盗窃、虚开专用发票等手段进行偷、偏、逃国家税款的违法犯罪活动,国家决定在纸质专用发票物理防伪的基础上,引入现代化技术手段强化增值税征收管理。
1994年2月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指示要尽快建设以加强增值税管理为主要目标的“金税工程”。会议同意利用人民银行清算中心网络建设交叉稽核系统,同时指出防伪税控系统要先试点,后推行。为组织实施这项工程,国务院成立了国家税控系统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下设“金税工程”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系统建设工作。当年下半年防伪税控系统和交叉稽核系统开始试点,金税工程正式启动。
金税三期的总体目标是:根据一体化原则,建立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计算机网络,总局和省局高度集中处理信息,覆盖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国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包括征管业务、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等四大子系统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就是要建立“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
一个平台指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
两级处理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
三个覆盖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国地税局并与相关部门联网;
四个系统指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以征管业务系统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应用系统软件。